弹性工作制
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在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固定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代替统一固定的上下班制度。弹性工作制是上个世纪60年代由德国的经济学家提出的,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职工上下班交通拥挤的难题。目前弹性工作制有多种形式:1、核心时间与弹性时间结合制。一天的工作时间由核心工作时间(通常5-6小时)和环绕两头的弹性工作时间所组成。核心工作时间是每天某几个小时所有员工必须到班的时间,弹性时间是员工可以在这部分时间内自由选定上下班的时间。有些弹性工作制方案还准许累积额外工作时间,从而每月都可以腾出一整个自由日。2、成果中心制公司对职工的劳动只考核其成果,不规定具体时间,只要在所要求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就照付薪酬;3、紧缩工作时间制。职工可以将一个星期内的工作压缩在二三天内完成,剩余时间由自己处理。弹性工作制对企业或组织的优点主要体现在:可以减少缺勤率迟到率和员工的流失增进员工的生产率;减少加班费的支出等。同时弹性工作制给员工带来了工作和生活观的新变化,但该制度也具有一定缺陷:首先,它会给管理者对核心共同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进行指导造成困难,并有可能导致工作轮班发生混乱;其次,某些具有特殊技能或知识的人不经常在工作现场,可能使得管理人员对这部分人的控制力减弱,甚至可能被竞争对手所利用。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对于协作性强的工作,弹性工作制通常不是个可行的办法。
RE:弹性工作制
实施弹性工作制,如何处理周末加班的问题?以“核心时间与弹性时间结合制”为例,仅是针对工作日的部分时间弹性,那么,周末加班,是否计算加班工时,就是是否支付加班费?RE:弹性工作制
这种制度针对的工作人群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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