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霏霏 发表于 2005-4-11 13:55:00

很贴近我们生活的劳动法案例!(大家评评理!)

我公司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一位生产部组长在公司服务了13年,但是未和公司签定无限期合同,今年3月他的劳动合同到期,因其去年曾触犯厂规,所以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而且由于劳动合同的到期每劳动关系自然解除,公司不用做出任何赔偿,这是符合劳动法的!但是于人情上说不过去,大家说这样做对吗?
同时提醒大家:在一个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一定要要求与公司签定无限期合同,不然等你做不动了公司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feiji 发表于 2005-4-12 13:56:00

RE:很贴近我们生活的劳动法案例!(大家评评理!)

公司会钻空子,要小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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