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患精神分裂症的员工终止合同
某公司一员工在公司工作近八年,患精神分裂症至今近三年,陆续请病假总计有一年。合同到期日前4个月都在正常上班,但需药物控制,现公司决定与其终止合同,但该员工家属(注:在同一单位)提出此病是在公司上班期间引发(注:据了解该女员工性格内向,装配零件出问题时,被班组长训话导致精神压抑),要求公司补偿买满养老保险15年等费用,若不答应,该家属以死威胁。如果你碰到这样的问题,如何代表公司面对处理呢?
倾听
这是一个真实的棘手的案例,很想听听大家的处理方法。RE:与患精神分裂症的员工终止合同
是不是可以先咨询律师,确认责任的归属,再来处理问题。一点不成熟的意见RE:与患精神分裂症的员工终止合同
公司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从公司来说承担了这个费用也不一定是损失,现在可是个讲法的社会,事情闹大了对公司没什么好处的RE:与患精神分裂症的员工终止合同
再说公司也确实有一定的责任的RE:与患精神分裂症的员工终止合同
单位的任何开除员工 的想法我认为都是不合劳动法的。只有破财走人。RE:与患精神分裂症的员工终止合同
我觉得这种公司有责任的,不仅仅是开除或合同到期不续的问题了,而是涉及到是否是工伤的问题的了,因为人家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或因训后精神紧张所致,需要问专业的律师来解决,或者协商解决。RE:与患精神分裂症的员工终止合同
无法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可发生活费让其待岗直至办理退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