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从工作地点调动如何处理?
公司有一员工已签订无薪假的条约已经休假一个月了,每个月补贴500元的生活费,公司想调他去异地上班,但是他不愿意去,劳动合同上已载明服从公司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调动,问公司是否可以不服从公司工作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为由辞退此员工并不给任何经济补偿? 应该可以的 个人觉得虽然贵公司制订的劳动合同已经载明公司可以调动员工的岗位,但这是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制订的不平等条款,有违《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别是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两项原则。所以,这项条款在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时未必能够作为裁决的依据,此其一。其二,说员工不服从调岗决定,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这是需要用人单位举证的,而且未必能有真凭实据,用人单位很可能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所以,建议还是和员工协商一致为妥。 同意2楼的,这种事最好协商解决。 ycdbkun 发表于 2012-9-14 1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个人觉得虽然贵公司制订的劳动合同已经载明公司可以调动员工的岗位,但这是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制订的不平 ...
既然双方是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双方就必须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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