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岗位能够给企业要到经济补偿金吗?
我们公司有些部门调整,一些员工岗位取消,要员工重内部新找岗,并要求员工签订承诺书:三个月内找不到岗,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各位高手:企业这样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吗?多谢分享。 这不应该是你去“找”,而是应该单位安排。还是要付经济补偿的。 这与有没有岗位没有关系,关键是公司得照样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得照样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最好,公司可以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表现,让她们的特长更好的发挥出来。 梦醒雪 发表于 2012-9-16 15: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公司得照样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最好,公司可以根据员工在公司的表现,让她们的特长更好的发挥出来。 ...
说得对!赞成你这样的看法. 其实说白了 还是调整岗位。不过如果如果合同不能履行 公司可以支付补偿金 而不用支付双倍的赔偿金。但关键是如果到时候劳动仲裁判定公司恶意撤销岗位(公司拿不出撤销岗位的实际证据)而辞退员工估计会判违法解除吧。 多谢各位的高见,但是签订的承诺书也是无效的吗?承诺书会写上“如果在规定的日期内找不到岗位,自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己找岗位,应该是单位安排吧! 看来又想欺负员工,钻空子了。离职的经济补偿金是要支付的。 没得说,掏钱 企业应给员工培训上新的岗位,如员工还是不行,企业可以提前一个通知解除合同,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还须给职工按企业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职工签订承诺书是无效的。作为hr还是要友情操作一下,尽可能发挥他们的才能,帮助他们找到合适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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