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
企业已参加社保,员工产假工资应由生育津贴来支付。但生育津贴比员工实际工资要低,请问:按生育津贴来发放,合不合法?生育津贴不足的金额由公司补齐。 同意楼上的观点 {:5_257:}公司要补足差额 看当地的政策
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
三、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的,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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