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nthia79 发表于 2005-5-17 08:33:00

一个关于旷工处理的案例,欢迎发表意见!

某公司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作强制离职处理,扣发该员工前月所有工资(不低于600元)。某员工5月连续旷工三天,该公司对其作强制离职处理,并扣除其4月全部工资800多元。

请问该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有何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欢迎各位发表意见,谢谢!

蓝影! 发表于 2005-5-18 22:52:00

RE:一个关于旷工处理的案例,欢迎发表意见!

没什么说的,不合法。
根据《职工奖惩条例》中:一个月内连续旷工15日的,可予以除名;一年累计旷工30日的,可予以除名。
这个公司不仅在天数上不合规定,而且扣除其大部分工资,更不合法。(好像也在这个《奖惩条例》中有相关规定,不得扣除超过职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2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一个关于旷工处理的案例,欢迎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