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踢时代 发表于 2005-5-19 23:21:00

自考生为找工作伪造简历 冒充北大博士被判3年

新华网郑州5月19日电 (记者张兴军 李钧德)河南一名自考本科生伪造虚假简历,冒充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生蒙蔽求职单位,被察觉后以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5月19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公开审理,一审认定其诈骗罪成立,并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了解,2004年11月底,在北京举行的全国高级人才招聘会上,一则求职简历吸引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简称郑州航院)的招聘人员。该简历内容为:1994年考入北京大学,1998年考取北京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期间,曾先后在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任助理研究员、信息产业部电信规划院任电信规划咨询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任教员等,主持过东风汽车与日产合资的改制和并购、中国电信企业的管理方案与投融资策略研究等13项活动及科研、论文情况等21项。

  该简历的主人叫刘志刚,别名刘育豪,河南许昌县人,1975年出生。面对有如此造诣的“高级人才”,招聘人员很快向学校作了重点推荐,郑州航院方面很快向刘志刚发出用人邀请。经过一番考虑之后,刘志刚同意到郑州航院工作。该校将其当成高级人才,并按照学校引进人才政策及其要求,给予刘志刚安家费、工资、津贴等共计4.6万元,并分给其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后郑州航院在调查中发现刘志刚简历中提供的科研、论文情况并不属实。2005年2月,郑州航院人事处派人去北大调查落实,查证得知刘志刚的学历、论文等全部为虚假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虚假的在读博士身份骗取公共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退回被害单位郑州航院经济损失5370元。

挨踢时代 发表于 2005-5-20 13:05:00

RE:自考生为找工作伪造简历 冒充北大博士被判3年

观点:用人单位也有失察之责

  昨日14时,法院经过5个小时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志刚主观上具有骗取被害单位钱财的故意,客观上又采用了虚假的在读博士身份,隐瞒真实情况,行为已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且数额巨大,因此判定刘志刚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退赔郑州航院未退的5370元。

  庭审后,审判长程爱叶说,此类事件用人单位只需稍加注意,就可避免其发生,“目前的用人单位对高级人才用人心切,法律意识淡薄,不少人抓住这种心理用虚假简历谋职,而用人单位一般都不会去调查核实。”程爱叶表示,招聘后学校方面没有立即对聘用人员身份学历核实,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燕山独客 发表于 2005-5-21 22:57:00

RE:自考生为找工作伪造简历 冒充北大博士被判3年

现在许多单位只重视学历,不重视能力,真正有学历的有的有能力,当然也有只会说不会做---纸上谈兵者,企业的招聘工作很重要的,一般的单位做的都不太好,导致企业的HR得不到保障,所以说企业的HR部门是很重要的,但是HR部门做的好的也真是不多

燕山独客 发表于 2005-5-21 23:02:00

RE:自考生为找工作伪造简历 冒充北大博士被判3年

建议是否建立网上的信誉档案呢,中国人的儒家中提倡 的 信 字哪去了,我觉的中国人不能把老祖宗的优点都扔了,可悲呀,当然法制宣传工作好象做的也不够,执法工作更不是完全尽如人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是光说就行的,国家、社会应该好好反省一下的

燕山独客 发表于 2005-5-21 23:04:00

RE:自考生为找工作伪造简历 冒充北大博士被判3年

不过许多人为了--名利--二字什么都会做的,法律的空档当然也不会错过的,现在的情况誰不知道,企业也一样的,查下有多少没有问题呢

燕山独客 发表于 2005-5-21 23:05:00

RE:自考生为找工作伪造简历 冒充北大博士被判3年

我认为---这仁义礼智信不可以忘记的

燕山独客 发表于 2005-5-21 23:07:00

RE:自考生为找工作伪造简历 冒充北大博士被判3年

道德这东西在现在人眼中到底还有没有呢,严重了就是法律问题了,但是道德二字还是要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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