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新人
发表于 2012-10-31 13:26:49
三期很长,你可以先与她沟通一下,看看她是什么想法再做打算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0-31 13:31:26
geqiandeyu 发表于 2012-10-31 1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感谢大家支招,就像7楼说的,怀孕也不能是尚方宝剑,正常的员工我们都是打工的也不希望她应有的政策不能 ...
有文的,但文件不记得了,好像是仲裁的内部文件,劳动争议仲裁操作指引,总之这样解除三期员工,都要包到三期结束~~
这有什么好怨的,要怨就怨那些一听到员工怀孕就好像自己老婆更别人有了一样要把人砍掉的老板吧
elana
发表于 2012-11-1 15:01:30
支付半个月得了,本来公司错在先。试用期一定要把握好
geqiandeyu
发表于 2012-11-2 11:28:20
没有人回复了啊?现在更新,目前部门竟然要求该女员工休息,说这环境不适合带孕。
景逸轩
发表于 2012-11-2 11:40:30
你这个情况跟我这刚刚结束的一个情况很相似。孕期员工解除合同需要协商,法律并没有规定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即可,我们这边这个员工,入职5个月后协商的离职,公司支付了4个月的经济补助金。事情已完结。
看见你就头疼
发表于 2012-11-2 12:29:03
休息,可以
给钱
JokerSeraph
发表于 2012-11-2 13:00:39
1.不建议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虽然可以与该员工协商,但既然已经打着生育保险的主意进来的,且在8月份入职、11月告知怀孕,明显对于法律条款相对较为熟悉,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生育保险待遇相比,哪个高点?
法律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各条规定,需要提供相应证明以及员工知晓企业相应规定的证明,对企业而言,举证非常困难;并且企业也不是赔钱就可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仲裁委是站在保护员工立场进行裁决,自然会遵从员工要求继续履行的意愿。
2.建议与其沟通并明确告知公司立场,如果其提出要休息,要求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发给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无法提供病假证明,要求提供医院开具的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医疗证明,减少其工作时间,所得工资扣除社保后也剩不了多少了。
cloudy781
发表于 2012-11-2 14:52:36
这个问题需要谨慎对待。能够协商解决当然最好。
geqiandeyu
发表于 2012-11-5 11:48:22
追问:今日与部门考勤员了解,该员工本月未上班,2、5工作日,3、4为休息日,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如果该员工这样旷工下去,是否可以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哪些补偿金等是不是也可以减少?该如何操作?
火百合_emily
发表于 2012-11-7 22:19:38
楼上说得对,协商解决,在试用期内就更好啦,只要双方同意给经济补偿金就完结了。{:5_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