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信息名录这样对不对?
本帖最后由 120775383 于 2012-12-20 12:19 编辑我单位的员工信息名录表头如下:(总部设计统一的目录)
个人信息
序号 部门 岗位 学科 姓名 入职时间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日期 血型 婚姻状况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党时间/入团时间 籍贯 现户口所在地 档案所在地
教育情况
起始学历/学位 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就学形式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就学形式
工作情况
教师资格 证 普通话等级证书 职称 评定时间 评定地点 参加教育工作年限 最高获奖荣誉 获誉时间 获誉地点 原工作单位 原岗位
家庭情况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子
女
姓
名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 紧急联人电话
我单位有一员工提出说,个人基本情况是建立在构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基本要件前提下的资料。必须提供的,但是不包括子女配偶等信息的。因此特向大家求助,是否不应该加入员工家庭信息,是真的违法吗?
需要家庭信息,不违法。安排员工出差等,需要了解家庭情况。 只要适合企业的需要就行,没有对错之分。 itami-jzj 发表于 2012-12-20 1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需要家庭信息,不违法。安排员工出差等,需要了解家庭情况。
是吗?他居然在我们单位群里公然说人力违法这不是误导其他员工吗? markkk2010 发表于 2012-12-20 1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要适合企业的需要就行,没有对错之分。
他还说子女信息是个人隐私所以我们要他这些信息是违法的还是单位的QQ群里说,这样不是很误导其它员,给我们人力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这个没有违法之说的 本帖最后由 简凡 于 2012-12-20 13:19 编辑
那他们怎么把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复印件都给公司,为了保密,就不用给他们发工资买社保啦!哈哈……你们公司的员工太好啦! 沒有哪一條法律有這樣的規定。
建議增加一項“本人簽名”以承諾確保以上所填信息的準確性。 这个看公司需要吧。一般来讲公司也不会要求员工提供很详细的家庭人员信息,只是一个大概就好。毕竟公司也要对员工的家庭背景有个简单的了解。 建议录入家庭信息的时候只需要填婚姻状况和父母的一些联系方式就好了。虽然不触犯法律,但是也要给他人留些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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