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lia-zhao 发表于 2012-12-20 14:39:25

请高手们看过来,江湖救急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该员工在去年8月中旬入职,9月上旬上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公司给他认定了工伤,并根据他提供的假单、病例给工伤假到年底,然后过完年回来,该员工没有来续假,也没来上班,根据公司的章程,旷工3天公示后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今年11月该员工自行进行了伤残鉴定有级别,并到仲裁庭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这3笔确实应该支付),但他同时要求支付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医疗费、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他提出当时他给假单给公司了,公司拒收,并开除了他,仲裁庭认为只要他手中有假条就证明是我们拒收假单,要我们自己举证。
     还请有经验的高手对此事指点一二,非常感谢!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2-20 15:28:53

1、看看你们自己的制度是怎么约定请假这一方面的。
2、他请假,疗伤,应该是请病假吧,应该由医院出具请假证明,并且遵循公司既流程,提交吧?~~ 这里面,如果制度不是很完善,这里流程不是很明确的话,员工真有医院的证明的话,不管他有没有提交请假申请,吃亏的基本都会是企业(同情弱者)~~ 如果员工手上的不是医院的请假证明,制度也有明确的请病假规定的话,应该按事假操作,那么,公司不批,应该是可以的 ~~ 所以还真得看看制度
3、以后对自离的员工,应该EMS《催促上班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到员工身份证或者指定的通信地址,保留回执做证据(ems单上注明主要内容),拒收的话,原封不动EMS保存起来以备做证据·~·

现在你们该是按仲裁要求 想办法先举证吧~~ 你们的公示,做不了证据~

celia-zhao 发表于 2012-12-20 15:37:16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2-20 15: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看看你们自己的制度是怎么约定请假这一方面的。
2、他请假,疗伤,应该是请病假吧,应该由医院出具请假 ...

非常谢谢,我们公司有规章制度,入职就有培训并签字的,只要认定为工伤的,当事人提供医院休假证明就会给工伤假,而他上次假休完了也不来公司了;听仲裁员的意思我们认倒霉的可能性大一些。
我们公司是加工制造型企业,人员流动性很大,没有办法对每个人发《催促上班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点也很郁闷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2-20 15:47:37

celia-zhao 发表于 2012-12-20 15: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非常谢谢,我们公司有规章制度,入职就有培训并签字的,只要认定为工伤的,当事人提供医院休假证明就会给 ...

或者你们找个熟悉劳动法的律师,给具体材料他看看,帮你们分析一下

毕竟仲裁有时候在盘一些比较麻烦的案子的时候,会先给企业方施压,希望厅外解决,不行,就再给员工方施点压...不过真走得判决,估计要企业认倒霉的可能性会大,毕竟对面是弱势方...

这个程序最好别省啊...像这样还好,万一弄个什么死亡的,那钱就大了~~

飘摇在都市 发表于 2012-12-20 16:04:44

如果真有那个医院病假证明的话,那确实公司比较被动些。协商沟通吧

cowo0620 发表于 2012-12-20 16:41:38

劳动纠纷案子对于考勤方面的,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如果不提供承担不利后果,当企业无法提供时,已劳动者口述为准,为此仲裁处让企业提供证明确实有难度。
出现工伤案子,还是按照法规来吧,该付的钱给他吧 早点结束都企业还是好的

celia-zhao 发表于 2012-12-20 16:50:05

cowo0620 发表于 2012-12-20 16: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纠纷案子对于考勤方面的,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明,如果不提供承担不利后果,当企业无法提供时,已劳动者口 ...

我们有他的考勤刷卡记录,但是没有本人签字,能管用吗?{:5_238:}
该付的钱愿意付,但是冤枉钱其实很憋屈的

HR剑客 发表于 2012-12-21 09:56:42

1.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此案中“对方付全部责任,故应当认定为工伤无异议;
2.工伤假(只要有医院医事证明)期间公司应当给与工伤假,对于员工为提供医事证明又没有来公司上班,只要时候该员工能够提供相应地 医事证明,公司应当给予其工伤假,而不可以旷工论处;
3.既然是对方负全部责任,那么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应当在交通事故中有肇事方支付,社保基金业可以报销的;
4.解除劳动关系要看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是合法解除劳动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伤赔付中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公司没有必要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应当让员工自行提出辞职,否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领不到的。
总上所述,建议与该员工协商调解,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赔付。

lixiaoxv 发表于 2012-12-21 10:16:12

我觉得你可以这样
1。你们主张工伤该支付的钱一分不少,反正都认定是工伤了,有些该社保出的钱你们可以找社保要。
2。当时为什么拒收假条啊?在北京反正是只要手里有时间吻合的医院假条,就得算病假,不管当时有没有拿出来或当时有没有请假。你们就主张因为当时没有及时收到假条,故认为是其旷工,按相关规定处理的。
3。一口咬定你们解除劳动合同是基于合法的程序和步骤,补个工会的决议什么之类的,直到仲裁时才看到当时的假条,主张按法律规定一分不少的给钱,但不承认是违法解除。

celia-zhao 发表于 2012-12-21 12:44:37

lixiaoxv 发表于 2012-12-21 1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可以这样
1。你们主张工伤该支付的钱一分不少,反正都认定是工伤了,有些该社保出的钱你们可以找社 ...

我们没有拒收过假条,而是他前次工伤假休了四个月后就一直没有出现过,我们想给工伤假也得给假条吧,现在就是纠结要我们证明是他没给,这根本就没法举证,只要他手上留有假条,我们的没话说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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