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的天数出自哪部法律法规,急求!
上海市新劳动法对于产检假的规定是:·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我看大部分的省份都是这么规定的,我就想知道这个规定在哪个法律上有?具体点,最好把哪部法律法规发给我,谢谢!急求啊,都说是上海劳动法,但是我百度了看一下结果没有。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也行。
新劳动法有不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今天4月份颁布 笨笨小小 发表于 2012-12-21 08: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今天4月份颁布
我看了一下,还是没有啊?能不能给我截个图,第几条啊?谢谢 <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只说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具体天数没有限定。
泥土也芬芳 发表于 2012-12-21 0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只说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具体天数没有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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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总不至于那想请几天就请几天吧,我们公司有位女同事每周请两天。所以我想知道上面的出自哪个文件,要是她问我,我也好回答她的啊? 你要不搜下 产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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