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21 发表于 2012-12-26 11:04:05

关于职员拿固定工资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一般普通员工的岗位都是底薪+加班费,其中底薪部份都是按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上写明的薪资都是最低工资;现遇到一个问题,职员类的岗位都是固定工资,且是六天上班制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当地最低工资,大多职员都不愿接受,也不愿意签,公司考虑在劳动合同上写职员的全额工资,将有若有纠纷等问题时,会给公司带来不利。现大家来讨论关于这类职员合同问题,大家又是怎样签订的?合同的形式是怎样的呢?怎样即能减少公司的风险,又能让员工满意?

zfx1992 发表于 2012-12-26 11:44:22

说清楚,写清楚。在工会讨论上说清楚!!!

cyf019 发表于 2012-12-26 11:58:06

即使合同不写工资额,员工同样可以举证,所以合同上不写不代表就可以规避。不过为保密起见,可以不写,另纸约定也可。

tigerben 发表于 2012-12-26 14:06:14

那就把周六的加班工资折算出了,说明工资包含周六的加班工资

ann21 发表于 2012-12-26 14:19:22

楼上的两位朋友,你所在公司是怎么操作的?

xueba 发表于 2012-12-26 14:47:28

工资太低当然是很多人都不愿意钱的{:5_252:}

万万狂想曲 发表于 2012-12-27 20:17:44

签约定的工资,注明是包含加班工资的。如果有补贴,可另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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