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条上基本工资未达劳动合同工资问题
各位前辈,大家好!现遇到一个问题,工资不足额支付产生的劳动仲裁,事情经过如下:劳动合同签订基本工资为:1100,但是因为员工有请假,工资条基本工资项减去缺勤未达到合同信签订金额1100,直接按实际出勤算的,同时未体现缺勤扣罚,现在仲裁局判我司未足额支付,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你们说这样合理吗?有补救方法吗? 你们当时没有提供考勤记录吗?仲裁,谁主张,企业举证,你们不能证明自己的操作是合理合法的,仲裁的判决合理合法,你们只能认吃亏~~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2-26 18: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当时没有提供考勤记录吗?
仲裁,谁主张,企业举证,你们不能证明自己的操作是合理合法的,仲裁的判决 ...
有提供考勤记录,但是仲裁员说我司的工资条存在问题 是工资条的问题啊
基本工资是基本工资,缺勤扣款专门列一项。。
补救的方法还没有想到
但要重新设计工资条了 有法规规定请假了发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吗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吧 如果员工提供的工资条中没有缺勤扣款,而当月工资又低于最低工资,这个肯定是有问题的,会判公司无辜克扣员工工资,但我觉得如果公司能够提供员工亲手写的请假条,以及相应考勤记录,法院应该只是判公司修改工资条的结构就行了。。。。。 谢谢各位的回复,仲裁处理完,关于工资条未达合同规定,最终于仲裁局也不敢乱判,后来重审,但是我司怕麻烦,和员工协商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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