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剑客 发表于 2012-12-28 17:03:14

“常回家看看”入法,你怎么看?

我国明确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常回家看看入法时政新闻新华网卫敏丽2012-12-28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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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以法律形式明确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明确,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九九重阳节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老年节入法更加凸显敬老爱老尊老助老的重要性。法律明确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笔者认为,法律出台固然是好,但是如果不能落实劳动者“探亲休假的权利”的强制执行,恐怕也将成为一纸空文。
     欢迎大家一起来讨论这个话题。

yazhi999 发表于 2012-12-28 21:07:40

对于我这样在外打工的人来说,其实没有多大的意义。一天也不够回家。

w破茧成蝶 发表于 2012-12-29 09:56:18

要变成法定节假日就好了{:soso_e120:}

tengo 发表于 2012-12-29 10:19:10

提議要申請為法定假期{:5_257:}{:5_257:}{:5_257:}

HR剑客 发表于 2012-12-30 08:51:30

是啊,好象以前的国营企业和国家公务员是有探亲假,但是现在的民营/外资企业并没有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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