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erellagf 发表于 2013-1-8 11:29:32

求助:长期合同变更或者解除问题

公司有2名都是长期合同的员工,这两名一直负责公司的销售,但目前不知何种原因,无销售额,问他们也无法说明2013年计划。因为公司准备停止业务,相应两名员工合同要变更,工资降了,岗位变了,实际上是变到另外一个公司(老板号称是集团公司,从股权来讲,有关联),这种合法吗?如果员工不同意,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怎么赔偿呢?请各位前辈不吝赐教,谢谢!

小差火 发表于 2013-1-8 12:22:00

若签订销售责任状就好了!

不请自来 发表于 2013-1-8 13:51:27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几条应该可以。
1、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第四十六条【支付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支付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cinderellagf 发表于 2013-1-8 13:54:59

小差火 发表于 2013-1-8 12: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若签订销售责任状就好了!

11月制定了,开会的时候同意了,字是没签,但后来就没销售业绩了,以前还有一点点,后面是一点点也没有

lark1234 发表于 2013-1-8 14:30:58

如果是你们真的没有这个岗位了,也是可以调整工作岗位的,但是你们要证明调岗的合理性,不然如果接触是会构成违法解除的,如果能证明合理性可以找员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需要支付赔偿金。

cinderellagf 发表于 2013-1-9 09:23:32

cinderellagf 发表于 2013-1-8 13: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1月制定了,开会的时候同意了,字是没签,但后来就没销售业绩了,以前还有一点点,后面是一点点也没有 ...

是呀。因为是快10年的老员工了,老板还是很照顾的,放手给他们做业务。

另外,请教一个,如果公司是资不抵债,亏损状态,解除长期合同的话,需要赔偿吗?公司只有外债,并无收入。

plfuq123 发表于 2013-1-12 10:54:10

不管什么样的员工,在签长期合同时一定要慎重

cinderellagf 发表于 2013-1-12 17:12:51

plfuq123 发表于 2013-1-12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管什么样的员工,在签长期合同时一定要慎重

呵呵,工作那么久了,必须得签长期的啊,这也是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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