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要求更换办公地点,员工该怎么办
请问各位大侠,发生以下情况,作为员工该怎么办:公司背景:一家小型房地产公司,总部在A省,在B省有子公司(将此子公司暂定为B)。作为子公司,公司办公地点设在C城市,公司项目却在D城市,多年来,B子公司都是两地办公。
事件情况:目前公司总部以B子公司两地办公不方便为由,强制要求在C城市办公多年的人员(都是三年以上的人员)全部无条件搬至D城市上班,如果不搬,就自己走人,没有任何补偿。请问作为员工遇到这类情况,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当初面试已说好上班地点在C城市,劳动合同也一直都是签订的是在C城市) 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更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哪怕是员工自己辞职),劳动者辞职也好,被解除也好,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辞职,只要辞职理由写清上述原因即可。如果公司赖皮,仲裁吧,会得到支持的~~因为你们的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地点是C市不是D市~~ 刚百度了下,劳动合同法有相关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同时
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并诉诸法律手段。 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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