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已经收到了,但是晚于入职的时间,当时也没有在意,录系统的时候才发现的,郁闷啊 ...
那兄弟/姐妹你可得注意了,这恐怕属于你的工作方式问题,或者你要是碰到一个仔细的老板,你这属于工作的粗心大意,建议你自己做一个EXCEL表格,在签劳动合同之前将相关的信息先录入一遍,从流程方面把好关,这个应该问题不大,一般离职证明只考虑和之前公司有没有接触劳动关系,一旦解除了就问题不大了,差个一两天那属于操作失误,如果你劳动合同还没签,就跟员工本人商议将劳动合同时间写到离职之后,然后相关公司什么的,按照实际的来,如果你们公司管理比较严格,那就按照劳动合同的来吧,如果领导纠结这个问题,就让员工本人写个备忘录,一旦出现相关问题,责任肯定是员工的,因为严格追究起来,员工本人要承担大部分责任;如果上面不注意,能过去就过去吧,不要太纠结于细节,不要自己把自己套住了。 zjxd 发表于 2013-1-16 13: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兄弟/姐妹你可得注意了,这恐怕属于你的工作方式问题,或者你要是碰到一个仔细的老板,你这属于工作的 ...
领导倒是不怎么纠结,我倒是希望从中总结一下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感谢楼上兄弟/姐妹的指点 呵呵,平常没人陪我说话,所以显得有点话唠,请别介意哈 zjxd 发表于 2013-1-17 09: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平常没人陪我说话,所以显得有点话唠,请别介意哈
怎么会介意,能花时间指教,已经获益了,感激还来不及呢,呵呵,以后 多多指教哈 abcdeorf 发表于 2013-1-17 1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怎么会介意,能花时间指教,已经获益了,感激还来不及呢,呵呵,以后 多多指教哈 ...
彼此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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