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舒0312 发表于 2013-1-16 14:18:13

HR看过来咯:如何管理员工,怎么解决纠纷?

    A是某公司员工,因其工作表现不佳,公司就其去留及薪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沟通,A表示将于2012年6月15日离职,但后又表示要求休完当年的5天年休假再考虑离职问题,最终双方未达成一致。
    2012年6月15日下班前,A欲将公司分配给她办公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带回家,公司发现后要求员工归还电脑,但其拒不归还,因此与其领导发生冲突,导致领导手臂擦伤。
    公司当天以A上班期间殴打领导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员工拒签;公司又邮寄送达,员工仍拒收,公司便考虑公告送达。期间,员工找到新工作,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公司声称只有在签收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才能出具离职证明,并且离职证明中要客观地注明离职事实,A认为这不利于自己求职,后于2012年6月28日与公司达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约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12年6月15日解除,并且倒签了辞职申请书,倒签了离职手续文件,公司为其出具离职证明。但事后,A主张系公司强行要求自己离职并收取电脑,公司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称公司要在报纸上公告解除劳动关系,自己受到胁迫,因为考虑职业未来才同意倒签辞职申请。后员工诉至仲裁委。
    A出勤至2012年6月15日,之后未出勤,双方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殴打领导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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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和大家能一起谈论,多多交流!

洋葱621 发表于 2013-1-17 08:32:45

1、取证:可以通过员工的出勤记录来确认是否上班。殴打领导可以出示人证。
2、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有明确规定殴打领导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可直接开除,那就不需要支付赔偿金了。

cowo0620 发表于 2013-1-17 09:22:25

公司不同意A员工休年假涉嫌违法,宪法有规定公民有休息权。
员工不归还物品,应该在制度内进行规定:员工必须归还物品及办理移交才能算正式离职,领导去争抢,明显存在不合理现象。
员工殴打领导这个描述不是很详细,应该报警处理,由警方出具责任认定,另既然员工要离职了,发一些解除劳动合同的函件根本没有必要,员工原来就提出6月15日离职(即便后来说要修完年假再离职,那么最长也就在6月底离职),属于员工提出,公司不用支付补偿金。公司发函解除劳动合同,有可能会涉嫌此份通知书的合法性。公司制度规定:殴打领导应当开除,公司员工手册或类似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工会或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全体职工认可才能算真正有效的制度,公司有没有走这样的流程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预计劳动部门会支持A员工的主张。

萧舒0312 发表于 2013-1-17 10:30:52

洋葱621 发表于 2013-1-17 08: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取证:可以通过员工的出勤记录来确认是否上班。殴打领导可以出示人证。
2、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有明确规定 ...

谢谢您的建议:loveliness:

萧舒0312 发表于 2013-1-17 10:32:05

cowo0620 发表于 2013-1-17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公司不同意A员工休年假涉嫌违法,宪法有规定公民有休息权。
员工不归还物品,应该在制度内进行规定:员工必 ...

:lol 非常感谢您这么详细的解释

不会卖萌的猫 发表于 2013-1-18 16:02:27

管理员工可是大学问哦,不能居高临下又不能太过亲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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