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会飞 发表于 2013-1-25 12:41:12

安爸的帖子是很认真的看的。

celia-zhao 发表于 2013-1-25 12:48:22

非常实用,学习到了,{:5_257:}

shan7806 发表于 2013-1-25 16:04:45

学习到不少东西,多谢

摇曳的葵 发表于 2013-1-25 16:41:47

好复杂
读一遍有点晕

lixiaoxv 发表于 2013-1-26 10:16:58

我只能说仲裁、一审、二审一切充满了未知

reaper_329 发表于 2013-1-26 10:45:42

顶安爸~快过年了,提前祝新年快乐,红包拿来哦~

yangbining 发表于 2013-1-26 14:48:24

谢谢安爸的分享!对于法律没有具体明确,应该适用于哪一条款时,我觉得不管是仲裁许还是法院,选择适用于弱者一方才是对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嘛。同时为了更好地指导仲裁和法院审理案例,也为了我们的弱势群体一方能够得到更好地保护,对于法律的盲区,不管国务院还是地方法规都应该尽快完善起来!

lichen1002 发表于 2013-1-26 15:52:44

安爸的東西總是這麼的經典

金蠡 发表于 2013-1-27 12:33:30

看安爸的文章,不仅有业务上的收获,还有文化上的。

lanbao1号 发表于 2013-1-27 20:41:33

安安的爸爸,lanbao1号回归中人网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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