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yanfen 发表于 2013-2-1 19:19:50

很好的案例,我所在的企业一般年假的有效期是半年内,如果需要延期必须书面申请并经过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审批方可生效,如果没有手续一定要签订放弃年假的相关数据声明。如果没有这些手续,那么年假应该是给员工补偿的。另外就是这些假期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明和手续,我们企业目前已经保存两年的材料。个人意见~~

快乐东方 发表于 2013-2-1 19:50:38

我是你的HR 发表于 2013-1-30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年休假在很多企业依然是个容易忽略的名词,有时候明知道有,但是也不敢强硬索取,公司可以给你休假,但是可 ...

这在现在社会企业里面临着很现实的问题,所以许多人都根本享受不到年休假。。。

hi2012 发表于 2013-2-2 09:19:05

年假这一块儿我们公司根本没有,关于仲裁的这一裁决我感觉就和我们这边月休息不能累计是一样的,当月不休就没有了,员工在企业制度上面是弱势群体。

yytyuxi 发表于 2013-2-2 09:30:40

谢谢分享,我把有关的条文共享一下

sh1985l 发表于 2013-2-2 10:43:28

也需要根据各地裁审规定!

yazhi999 发表于 2013-2-2 10:52:20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职工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条例》明确确认年休假工资为“工资报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所以,张某追索未休年休假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1年时效限制。另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第2项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现烟台市牟平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月,张某主张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明显未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2个月金额,所以,仲裁委应当实行一裁终局。

苏建豪 发表于 2013-2-2 13:39:17

希望有关部门能明确普通实效还是特殊实效。

忆思 发表于 2013-2-3 19:52:19

学习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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