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belle_ren 发表于 2013-2-5 11:31:04

休假补偿

刚刚到新单位,发现这边的考勤制度非常不严谨。目前就有一个财务的员工提出离职,由于2012年该员工加班101小时,5天带薪年假均未使用,她要求休假,但由于新人还没到位,所以她无法休假,所以该员工要求公司给与补偿。如何处理对员工对公司都会比较合理?

乖鼠考拉 发表于 2013-2-5 16:26:34

可以协商等员工到位后再离职,但补偿还是要付的,正常是提前1个月提出离职,如果剩余假期不到1个月,可直接按安排调休算支付正常工资

lixiaoxv 发表于 2013-2-8 10:49:08

休完再批离职

任珺 发表于 2013-2-19 08:27:11

就剩余的年休假和加班费与员工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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