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旅游名额分配引争议
集团公司要组织部分优秀员工旅游,按通知文件规定公司总部名额分配2人,行政人力系统1人,财务系统1人(通知文件下发之前老板已点名1人,此人属财务系统。)。文件下发后有人争议:1、因是老板点名,此人不应占分配名额。2、老板点名的人占名额,另1个名额应该从行政人力系统和财务系统余下的人员中选出。对此,大家怎么看?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既然是集团的通知文件要求,个人认为本就不必让其他人员都参与到名额分配中,直接由总经理选出2名旅游人选即可。 既然是老总意思,为什么要出文件呢?老总要谁去就谁去呗!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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