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员工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能否追究派遣单位的责任?
我认为对这个问题要看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除非派遣单位有过错(如选用不适合或缺乏相关资格),否则不用承担责任 如果是因为派遣单位选人不力,可以追究派遣单位的责任,进而进行赔偿。如果是员工因自身因素造成的损失,我觉得派遣单位可以扣除该员工的部分工资(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0%)对用工单位的损失进行赔偿。 呵呵~~~人家把工具借给你有偿使用,因为工具不符合质量标准,让你在用工具时受伤了,你一定会让出租工具的赔你的吧。道理一样啊! 个人以为:可以连带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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