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期间员工工资的问题
求助各位大侠:公司最近出现一个工伤事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员工个人不小心摔倒造成骨折,要休息28天(我们也给他申报了工伤);这期间,公司需要找人顶替他这个岗位,并对顶替的员工支付顶岗费或者加班费,还要按原薪资福利支付给受伤员工,这样,公司的负担就比较大。
所以,我就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由于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可不可以这样处理:取消当月奖金,工伤假只给两周时间,其余按病假处理(岗位工资的50%)。
注: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是岗位工资。
想请问各位大侠,以上的处理办法是否可行,或者有无其他比较恰当的处理办法可供参考!跪谢了!!!
1.工伤假应该是凭医院开具的医师证明给家,不是公司决定给几天就给几天的。
2.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劳动部门依照公司出具的事故报告结合实际情况,调查清楚之后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3.工伤假期间的薪资应当是按视同正常出勤计算,也就是平时每月出了加班费之外的薪资都算。 这叫停工留薪期,期间对工伤职工的工资按正常出勤处理。 你的做法也太不体恤员工了。 贵公司以上做法不妥 员工因公负伤所造成的损失是由公司全部承担的,所以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 做法实为不妥,明文规定,员工工伤假期间,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的。 伤和病是两码事,否则,社会保险中就不需要有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了。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国家规定按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并无规定要把加班工资去掉,这么做缺乏法律依据。 同意8楼的,停工留薪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国务院令375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一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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