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漏卡不让扣款,企业怎么办?
广东省从5月开始就禁止对员工罚款等,试问员工迟到、早退、旷工、漏卡不让扣款,企业怎么办?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2008年1月15日被依法终止后,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在日常管理上,仍然有很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都有对员工进行罚款的规定。该条例的废止,使得对员工罚款的处理完成丧失了法律依据,即企业再无对员工进行行政上的处罚。以上为广东仲裁系统主流意见,但在其它地方关于企业是否能罚款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本次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明确用人单位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并加大了处罚的力度。2、企业操作建议:
实施结构化工资:
企业要管理员工,要有一定的处罚措施,但是不能进行罚款,这样就要优化工资结构,突出考核奖金或者全勤奖金的作用。企业实施结构化工资,把扣减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罚款的操作方式更改为扣减考核奖金或全勤奖金。奖金的发放条件为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可按企业规定发放。这样企业同样可以用经营管理的方式达到管理的目的!
举例:
原方式:员工工资2500元,每迟到一次扣3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
改 后: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2200元,全勤奖300元,每迟到一次减发全勤奖30元,旷工一天减发全勤奖100元。
参考以下奖惩方式:
积累法
这种方法目前在企业中非常普遍。
举例:
每旷工半天,记小过1次。
累积小过2次者,记大过1次。
累积大过2次者,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积分法
通过建立员工积分制度,对员工的综合表现进行考评并加以正负两面的激励,以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技能和能力,从而建立良好的企业绩效文化氛围,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并且积分考核也是对员工的浮动工资及资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对员工的工作技能、协调性、责任感等全面的考核,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举例:
每月满勤奖励50积分,季度满勤另奖励100积分,年度满勤另奖励200积分;
每次迟到或早退每分钟扣1分,最多扣100积分,旷工扣200积分;代打卡,双方各扣200积分,年度扣分超过500积分者,属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员工当月积分为正数的,企业可以通过相关福利管理平台(例:www.ctfulibao.com)将积分发放到员工福利账户;员工当月积分为负数时,从今后的月底积分中扣除,员工可以凭积分自选公司提供的福利产品。同时积分也是试用期考核、职位晋升、薪酬调整、年终评奖、其他奖金与福利发放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没有了罚款权以后,也并不是完全剥夺了企业对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和经济管理权。比如,企业完全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增加月底考核奖或年终考核奖,范围可包括出勤、安全、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采用积分制或其它方式进行考核。如果劳动者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考核要求,则全额享受奖励,否则就按比例或不能享受奖励。或者可以按照上面我们所建议的积分法或者积累法对员工手册进行修改。另外至于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原因给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工单位完全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赔偿与罚款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推荐看一篇文章——
由“考勤管理制度”看中外管理差异
http://www.chinahrd.net/management-planning/birds-eye-view/2012/0813/170793.html 其实我也发愁此类问题,目前只能从绩效工资里部分扣除。 我们这还是照扣呢!政府监督力度比较弱~~ sunshinelzm 发表于 2013-4-11 10: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2008年1月15日被依法终止后,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在日常管理上,仍然有很多 ...
{:5_257:}非常感谢 yangliuliu 发表于 2013-4-11 1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我也发愁此类问题,目前只能从绩效工资里部分扣除。
我主要是在撰写考勤制度,不知如何让写 我们也在考虑修改考勤管理制度,对于缺勤扣工资与迟到、旷工等扣工资的区分仍有些不太明了! 虽然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但是我个人认为企业在编制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并写入合同约定告知,培训,通知相关项目违纪或者已经构成严重违纪可以采取不限于扣除一定比例薪金来作为惩罚手段应该有效。当然换用绩效薪酬模式更加稳妥。违纪方面在绩效等级上予以控制更科学,且不违背法律。 这就需要从薪酬管理入手,调整薪酬结构,同时也是推动企业进行绩效管理来规范员工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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