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云漫步20090925 发表于 2013-4-24 22:17:09

关于劳动监察条例实施应对措施之工厂篇

      论坛已经有同行就将于五月一日起执行的《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提出条例中“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提出疑问,论坛不少热心的同行都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应对措施,大部分都建议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来应对。
对此,我个人认为就我们工厂而言,如果都用绩效来考核的话,工厂以普工居多,每月都要对员工的当月进行绩效考核的话,工作量是不言而喻的。 但条例又明文规定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对此,我特意贴出我们公司的考勤纪律,希望路过的同行都能对我们目前的考勤纪律提出点个人宝贵意见,谢谢!
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工作时间上下班并考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① 逾上班时间1分钟刷卡者计迟到,提前下班1分钟者记早退;
② 工作生产部作业人员,无迟到早退、请假者,享有公司设定的30元/月的全勤奖;
③ 每次迟到、早退0.5小时以内的(含0.5小时),扣除0.5小时工资;超过0.5小时,少于1小时的(含1小时),扣除1小时工资,计算方法以0.5小时为单位,以此类推扣除;
④ 工作时间由于私事外出者,除报直属主管批准的《放行条》外,还须填写相应的《调休单》或《请假卡》;人事部将根据其计算考勤,不超过0.5小时(含0.5小时),扣除0.5小时工资。外出超过0.5小时,且小于1小时(含1个小时)的扣1小时工资,以此类推计算;
⑤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休假,或已经口头请假而事后未按在两天内补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⑥ 员工旷工期间不享受任何待遇,旷工时间按三倍的正常缺勤时间扣薪;
⑦ 连续旷工达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四天者,视为自动离职,直至员工把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前公司有权拒发其当月工资、津贴及其它一切费用。

champagne 发表于 2013-4-25 09:55:30

以下一点建议,仅供参考:

1、既然有全勤奖,如有迟到早退旷工,可以先在全勤奖中“减发”。如工资结构中另有“绩效奖金”一项,可采取“减发绩效”的方式处理,而不是扣减工资,因为“扣减工资”是违法,“绩效”是体现公司自主管理,员工表现未达到标准的可以不发或减发。当然,这个“绩效奖金”不应是基本工资的一部分,即确保员工正常出勤情况下,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员工有提成,也可在提成制度中规定,员工不符合考勤规定的,可以减发提成。

2、第(4)点建议明确为“事假”,事假期间应该是“不计发工资”,而不是“扣除工资”

3、第(6)点,员工旷工期间可停发待遇,不计发工资,但扣3倍工资就违法了。同理,可以在绩效或提成制度中确定如有旷工则减发绩效或提成。

4、第(7)点,员工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超过一定工作日,可在员工手册中规定“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给予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如视为“自动离职”的会留有尾巴。

antiloo 发表于 2013-4-25 12:56:56

{:5_257:}  是要研究一下新的条例了,降低企业执行风险。

闲云漫步20090925 发表于 2013-4-25 16:41:08

champagne 发表于 2013-4-25 09: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下一点建议,仅供参考:

1、既然有全勤奖,如有迟到早退旷工,可以先在全勤奖中“减发”。如工资结构中 ...

我们公司的全勤奖是员工出现有迟到早退、当月有缺勤就不再享有全勤奖,并且迟到早退、当月缺勤时间还要扣钱.......

jayhang 发表于 2013-4-27 10:24:53

个人认为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等,应尽量避免出现"扣罚、扣发、处罚XX元、罚款XX元“等字眼。如楼上所说:任何与员工管理的制度规定,可在基本工资外设立浮动工资(绩效工资),以”负激励,减发“等字眼确定所谓的扣罚!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劳动监察条例实施应对措施之工厂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