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争议
我一个朋友小K之前在一家广告公司做广告策划工作,前一段时间由于个人原因向原工作单位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公司领导一直没有批准,一个月后小K就离开公司不再去上班了。公司以后小K为按公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为由扣发小K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并且不给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小K多次协商未果。后小K找到新的工作也是一家广告公司并且办理了入职手续签订了劳动合同。原公司以小K违反其和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为由将小K告到劳动仲裁处,要求小K赔偿违约金5万元。原公司签订竞业协议之后未将个人那一份交给小K,而且小K离职之后未得到单位的竞业限制的补偿金,而且小K只是那个公司一名普通的广告策划人员。请问小K原公司的竞业协议有效吗?小K面对原公司提起的劳动仲裁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赔偿违约金?请各位赐教。谢谢啦。 从信息资料来看,是公司没有履行竞业支付补偿金额义务在先,所以小K胜诉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任珺 发表于 2013-4-28 1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从信息资料来看,是公司没有履行竞业支付补偿金额义务在先,所以小K胜诉的机会还是很大的。 ...
那么如果竞业协议中签订,如果联系不上员工,将补偿金交由工会保管可以吗?但是这段时间小K确实没有收到公司的补偿金,原用人单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 支持楼上说法。 看一下<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八条,看有没有超过三个月。 东北虎王 发表于 2013-4-30 16: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必须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具体金额各地规定不同),如果没有支付的证据,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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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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