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待岗的几点问题
公司目前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经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公司领导就下达一句话,要精简人员。但是要把补偿降到最低。一副总就建议待岗休假,提出生产部三个名额。公司支付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在家待岗。其中有两个人不同意,不愿意签收。后通过快递寄回往家中。是否可行?需要注意什么?
另有一员工合同将到期(2年),提前一个月提出不续签合同,还要赔偿多少?
因为公司员工待岗,在执行之前应该会有个说明吧,而且对于这三个待岗的名单确定也应该有个标准吧!
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一年一个月进行补偿 同意楼上的,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公司拿来一张待岗通知让你签,你会签吗?起码你是不是也要问个清楚,为什么要待岗?为什么是我待岗?我以后会怎么样呢?等等。
涉及到员工利益的问题一定要有理有据,符合劳动法,事先做好计划和沟通。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方面不续签的,是有赔偿金的,具体赔多少要看工作年限的~~~ 你们公司的经营状况是停产、停工吗?还是需要缩减人员编制?我觉得如果是后者,那让员工待岗是没道理的,要么就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以你们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来解除劳动合同,照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再说,这三个人真的那么影响到贵公司的效益吗,应该不至于吧。
如果是停产、停工,应该向所在地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并备案,以防员工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来解除,如果发最低工资是没问题的。 沙发的回答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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