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婚嫁、病假中的公休是否正常享受
请教大师们:员工婚嫁、病假中的公休是否正常享受?法律有明文规定吗? 根据新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但是我国各地婚假规定各不相同。例如广东省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我们公司的考勤规定,则按以上第1、2及5点执行。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计入假日中,不再另休。
依据是《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浦江人才网专家:员工婚假、度蜜月、生育都有正常的公假休息的 感谢专家们,收益了,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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