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工资求助
大侠们,我们公司(1100多人,制造业)现在在推行定额工资制,作为HR的我以前没负责过薪资,压力大啊,各位请帮忙分享下经验吧。现在遇到的问题如下:我们定额工资计算方法是:(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定额完成率*质量系数+津贴。但是如果定额完成率很低,比如说只有30%或40%,那工资算下来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基本工资就是最低工资),当然我们肯定会按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但是这样就造成了员工平时和周末有加班却只能拿到最低工资标准,这样是违法的吧?
推行定额工资制是不是一定要申请特殊工时制? 不管采取什么工资制,保证大多数人的工资与市场情况接近,最好有竞争力 虽然没解决我的问题,还是谢谢你{:soso_e100:} 抛开工时来讲,薪资有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一个是保健因素、一个是激励因素。
保健因素意味着无论定额完成多少的情况下,这部分必须是全额给到员工(员工正常出勤的前提下),而且金额必须满足员工基本生活开销。
所以先放下其他因素,仔细考虑这点,弄明白再说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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