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婚假、生育假、护理假汇总
本帖最后由 lin041999 于 2013-7-31 16:03 编辑全国各省婚假、生育假、护理假汇总
序号省份婚假生育假护理假文件名称实施日期备注
国家规定晚婚奖励合计国家规定晚育奖励独生子女奖励合计夫妻同地夫妻异地
1安徽省3天20天23天90天30天30天150天10天20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30天
2北京3天7天10天90天30天90天12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9-1晚育奖励假30天,也可由男方享受;取得《独生子女证》的,经单位同意可增加产假90天。
3福建省3天12天15天135-180天 135-180天7-10天《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1
4甘肃省3天27天30天105天50天155天15天或20天《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6-1-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50天;护理假为20天
5广东省3天10天13天90天15天35天140天10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35天,不再享受晚育奖励假。
6广西壮族自治区3天12天15天90天14天20天124天10天《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20天
7贵州省3天10天13天90天30天90天180天7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29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90天,不再享受晚育奖励假。
8海南省3天10天13天90天15天90天180天10天《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12-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90天,不再享受晚育奖励假。
9河北省3天15天18天90天45天30天165天10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10-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30天
10河南省3天18天21天90天90天 180天30天《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1-1
11黑龙江省3天15天18天90天90天 180天5-10天《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1-1
12湖北省3天15天18天90天30天 120天10天《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1-1
13湖南省3天12天15天90天30天30天150天15天《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1-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30天
14吉林省3天12天15天90天30天 120天7天《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11-1领取《独生子女证》,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1年,延长期间工资75%发放
15江苏省3天10天13天90天30天 120天10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12-1
16江西省3天15天18天90天30天 120天10天《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1
17辽宁省3天7天10天90天60天 150天15天《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4-1晚育并取得《独生子女证》,增加产假60天
18内蒙古自治区3天15天18天90天30天30天150天10天《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12-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30天
19宁夏回族自治区3天15天18天90天14天40天144天10天30天《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1-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40天
20青海省3天15天18天90天30天60天180天10天或15天《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1-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60天;护理假为15天
21山东省3天14天17天90天60天 150天7天《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28
22山西省3天27天30天90天30天 120天15天《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28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
23陕西省3天20天23天90天15天30天135天10天《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29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30天
24上海3天7天10天90天30天 120天3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4-15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5四川省3天20天23天90天30天 120天15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10-1
26天津3天7天10天90天30天 120天7天《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9-1
27西藏自治区3天 3天 暂时没有相关规定
28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3天20天23天90天30天 120天15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1-1
29云南省3天15天18天90天30天15天135天7天《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1在产期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可增加产假15天
30浙江省3天12天15天90天 90天7天《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9-3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领取《独生子女证》,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1年,延长期间工资100%发放
31重庆3天10天13天90天20天 110天7天《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11-1增加的晚婚假、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均为工作日天数;领取《独生子女证》,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子女1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
生育假已经调整为98天了啊! 很不错的材料,汇总一定很花时间,感谢分享,谢谢 个别省份晚婚假竟然可以休到20天以上,太幸福了吧!还有请问楼主这是最新发布的吗? 生育假90天? 谢谢楼主{:5_257:} 没钱,不看了 蓝色蜻蜓 发表于 2013-7-25 08: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钱的 没付钱看不到
:(是啊,要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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