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学生个人来单位实习,引起工伤
实习学生未通过学校,个人联系单位来实现,单位未签实习协议,在工作过程中因违规操作造成右手大拇指被截断。第一段治疗已结束。其本人要求移植脚趾。第一阶段费用由单位负责,治疗期工资照付。其本人很愿意康复后再回单位上班,单位也同意。问题:其本人提出的移指的费用该由谁负责??他若上班,单位可以免赔付哪些费用?请教各路高侠 这个问题,具体要看你所在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有关规定(包括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等)。在浙江,这种情况不属于劳动纠纷,不能按工伤处理,按雇佣关系处理,即按人身损害赔偿事故处理,实行“过错原则”。 ycdbkun 发表于 2013-8-6 14: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这个问题,具体要看你所在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有关规定(包括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等)。在浙江,这 ...
我咨询了一下,第一阶段 治疗结束,单位即可以给予类似工伤方面的赔付,移植有美容的意向,单位可不支持。未签实习协议,可认定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不走 仲裁,走法院,按责任大小来认定。谢谢你的指点。遇上这事,真的很头痛。当然,也给自己目前的工作不完善敲了一下警钟。希望此事尽快解决,再次感谢! 单位未签实习协议。没有签订相关协议啊 对于还未毕业实习的人员给予买一份商业意外保险,这样也有一种保障
即使没有任何协议,因已为事实的劳动关系,公司还是要支付医疗费用的
未处理过此类事情,学习。。。 我们公司很少接收这种实习生,就是怕出事,如果实在是领导安排的,就给他买个意外伤害保险。 最近我也在关注实习生这块,我们有近百个实习生,问题也很多,很头疼,工伤这块的隐患确实很大。 学生未毕业应该由学校负责。企业签订实习协议一定要跟学校签订,而不是跟个人签订。企业如果跟个人签订实习协议,应由企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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