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于这一点有些疑问!
1、如果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原单位,那么公司要和员工约定试用期吗?或者说是离职多久后再次入职需要约定试用期?
2、对于这些再次入职的员工在操作上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期待各位的赐教! 需要分情况讨论:1、因为合同期满而离职,当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中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来没有任何联系,则可以重新规定试用期;
2、原来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期满,而是由于其他原因离职,离职原因得到双方认可,那么当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入职时,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这时企业不可再约定试用期;
3、原来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期满,而是由于其他原因离职,当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中时,原来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要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工种改变,可以重新规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珠猪 发表于 2013-7-30 09: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需要分情况讨论:1、因为合同期满而离职,当劳动者再次回到企业中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来没有任何联 ...
员工离职这段时间不累积计算工龄的吧? 求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都是双方约定,必定能够二次入职的,至少说明双方是认可的。 wuqi062 发表于 2013-7-31 15: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求解。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都是双方约定,必定能够二次入职的,至少说明双方是认可的。 ...
已经得到证实了。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 wuqi062 发表于 2013-8-2 13: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已经得到证实了。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单位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 ...
楼上讲的分情况讨论不对吗?不同岗位也不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水之一方 发表于 2013-8-2 14: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上讲的分情况讨论不对吗?不同岗位也不需要约定试用期吗?
不分情况。 其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说的还是很清楚的。没有什么可讨论的。
如果再次入职想试用,可以签个半年的短期合同。你懂的。 法律已经很明确,没有必要讨论。 不能,因为此前已经彼此了解过就没必要再设立试用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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