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要怎样处理。
单位有两名情况比较特殊的员工,一名是门卫(60岁以上),一名是厨师(严重高血压)。为了防止这类“危险”员工发生问题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作为HR应该怎么处理呢?是坚决淘汰还是可以签署什么协议降低企业所承担的风险。 有替代的,就协商解除,没有的话,暂且用着! 小差火 发表于 2013-8-7 14: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有替代的,就协商解除,没有的话,暂且用着!
大体是这种解决方法。 协商解除比较好 应当说,这两个岗位的可替代性都比较高,找人来替换的成功率较高,严重高血压要考虑工作中的安全问题,一旦发病,后果会比较严重,到时候单位未必能说清楚是工伤还是非工伤,即便没有这个风险,由于严重高血压能够引起其他疾病,医疗费用和期限的问题也是摆在眼前的。60岁的老人看门,倒也不稀奇,买个意外伤害险吧,有备无患,每年花个百来块钱让他做个体检看看。 ycdbkun 发表于 2013-8-8 0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当说,这两个岗位的可替代性都比较高,找人来替换的成功率较高,严重高血压要考虑工作中的安全问题,一旦 ...
谢谢您的回复,意外保险这部分我们都有的,可以严重高血压那个正如你说的,一旦真出了事意外保险也起不到多大作用,那个歌厨师是老两口都在食堂工作的,大姨还比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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