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hua_zhu 发表于 2013-10-8 20:44:08

以下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对于员工发生工伤一点意见:
1、员工发生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了解发生事故的原因、经过,取得第一手证据,确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2、用人单位要有基本的判定能力,确定员工的伤情是否存在潜在的治疗风险或伤残隐患,为保险起见,但凡有伤筋动骨都必需申报工伤。如果只是一般的皮外伤(手指割个口、脚上破块皮等)就没有必要,很多公司都以意外伤害险的方式处理,更迅速、便捷。
3、建立公司的工伤管理制度,完善工伤申报时限、处理流程、细节要求等内容,加强员工培训。

蓝色蜻蜓 发表于 2013-10-9 08:30:47

首先作为HR应该要有这种意识,员工一旦是符合申报工伤标准的,虽然员工没有提出工伤要求,HR也应该主动给予申报,以免将来扯皮难以解决。比如员工外出拜访客户,应该符合认定工伤的标准的,所以不用等员工要求,主动给予认定工伤。万一HR错过了工伤申报的时间,以员工本人的名义申报工伤,可以有一年的有效期,不过我们没走过这条路。

叶子晴 发表于 2013-10-9 08:35:42

个人一些看法:
     明确规定哪些范围是属于工伤,实际上很多员工对于工伤理解不透,这要多加培训,让当事人明白工伤申报与相关限制的条件,想必他们会给予支持的。

难免有杂念 发表于 2013-10-9 08:37:42

对于发生工伤的员工,HR要及时了解情况,同时掌握是否为工伤事实,如符合不管员工是否要求都应进行工伤申报处理,因为公司以缴纳了工伤保险,这样也可以减少一下企业的支出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对于公司骨干员工及风险较高的岗位增加补充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不像工伤保险那样复杂,给员工也算是一种奖励,多好的事项呀。

羽毛棒棒 发表于 2013-10-9 08:40:06

住院期间的费用是否由肇事方承担,员工住院期间的工资是否正常发放,员工工伤应享受的费用、待遇是否正常享受,发生工伤时员工是否如实申报休假,这些是目前是否依据员工要求进行工伤申报的前提条件。

tonycheungchn 发表于 2013-10-9 09:16:02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员工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是1年,企业的申请认定时间是30天,所以即使员工不要求,企业要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否则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而且企业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对企业来说申请认定工伤,不会有额外的成本。

有几点提醒大家注意:
1、一些容易出现工伤的部门,比如生产、销售等,一定要做好安全培训和宣传工作,从根本上把工伤的出现概率降到最低
2、出现工伤,一定要按照程序申报,并告知员工(及其家属)他可以享受到的工伤待遇,以及他需要尽的义务。此外,HR要代表公司对员工做一些安抚工作,关怀员工的同时,也是尽可能减少潜在的麻烦和纠纷。
3、对于经常在外面跑的销售人员,可以考虑由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不高,必要时能起到关键作用。

蓝色翅膀 发表于 2013-10-9 09:20:40

作为HR,在公司员工受伤时除了探望还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如果受伤较轻,那么走意外险的流程即可,不用大费周折去报工伤;如果伤势严重,费用较多,那就走工伤,并且将申报流程及时限告之员工。

liubing2099 发表于 2013-10-9 09:26:33

建议发生此类事情的时候第一时间确认事故性质,因为是驾车,所以这里还需要交管部门的认定,另外还要考虑本次工伤申报对公司保险费率的影响,如果事故不大,费用较低,建议就不做工伤认定用附加商业保险解决,当然,相反就必须要申报工伤,否则后患还是有的
看到楼主说的建议可以先与员工协商,了解一下他本人的想法,同时去一下劳动部门,一般都还是会帮忙协助的

浮云SL 发表于 2013-10-9 09:28:01

单位已参加了工伤保险,只要符合工伤范畴之内的,还是应该按工伤处理。

懒猫琪琪 发表于 2013-10-9 09:57:14

@lingsuki ,楼主童鞋也一起参与回复讨论吧{:5_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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