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1 发表于 2005-7-20 13:35:00

[原创] 人力资源工作推进实务五

高薪不是留住人才的唯一途径,而且薪水对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影响只有40%,但前提是公司所支付的薪水必须与员工的市场价值相吻合,既薪酬体系也要符合经济学的价值规律。若薪酬低于市场水平时,员工的积极性不是通过技巧能够调动的。公司一味地支付高薪也是不可取的,一方面增加企业成本,另一方面容易在内部造成不良影响。薪酬必须兼顾对内、对外的双重公平,要体现个体差异又要大体平衡。
起薪可以比较低,但薪酬体系要有稳定的升幅标准,各个岗位的薪资水平根据市场水平有一个浮动范围,有公正完善的考核体系,使员工通过自身的努力能够达到一个较为满意的薪酬水平。这样优秀的人才也能接受较低的起薪。薪酬的涨幅对个人必须是明确的,让员工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已和绩效和薪酬是如何对接的,员工会自发通过提高绩效来争取较高的薪酬。而且薪酬对岗不对人,什么样的工作水平拿什么样的薪酬要有确定的标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原创] 人力资源工作推进实务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