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5422793 发表于 2014-2-9 10:38:54

关于公司经营困难遣散员工的相关问题

各位前辈,最近在处理一起工作碰到如下疑问;望各位前辈能给予指点:
案例背景:
        公司有一下属独立运营的子公司因经营亏损,于是大老板(非法人;法人是其他人;实际经营人是一股东,他有其他公司在正常运作)说公司关闭将员工遣散;那么一遣散就牵涉到员工的经济补偿问题;因公司去年一直亏损已经资不抵债了;现在发放工资缴纳社保都是跟兄弟单位借款来发放的;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是来补偿的话公司财务是没钱了~在处理这个问题有种疑问就是:
     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不是公司将固定资产进行变卖后;将变卖后的资金先进行发放员工工资和缴纳社保;如有剩余钱的话再来发放补偿金,如补偿金达不到法定的标准;员工肯定不答应的那么势必会走仲裁甚至诉讼程序;我想问这种情况会追究法人或者股东的责任吗?或者还有其他的法律风险?
     老板不想走破产或者注销程序。

HR哥 发表于 2014-2-9 16:24:01

不破产倒闭或老板走人,钱是一定会要给员工的,包括补偿金。

475422793 发表于 2014-2-10 09:02:59

HR哥 发表于 2014-2-9 16: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破产倒闭或老板走人,钱是一定会要给员工的,包括补偿金。

企业已经没钱了;已经将固定资产进行转让拍卖了;还需要法人支付不足部分的补偿金吗?谢谢!

天使的霓裳 发表于 2014-2-27 14:09:56

这件事情现在有结果了吗,楼主后来是怎么处理的?

小差火 发表于 2014-2-27 14:36:53

这个涉及到公司法,破产法等方面了,没接触过,等高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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