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果 发表于 2014-3-19 11:56:46

只有协议没有合同的用工方式该怎么处理?

公司是一个综合型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暂时未命名和注册,无具体办公地点),下面有一个建筑公司和一个棉花公司,根据公司承接项目状况和棉花加工的淡旺季节,公司工作人员以少部分为固定人员,大部分为季节性临时用工为主的方式进行的生产。公司对于入职员工采取的是在在试用期开始(试用的第一个月)签订协议,在一个月快满的时候签订合同(但合同期限写的是以完成当年轧季或项目为期限的合同/无具体时间段,并要求员工接受公司方工作安排(比如司机,一会在棉花公司开叉车,一会在建筑开铲车,一会儿又帮老板开车,无具体工作地点,只笼统的写着“甲方/公司方所安排在工作地或涉及城市)。同时在合同中要求每一个员工在前四个月的工资发放中分期累计预留3000元作为违约风险金给公司,同时另外拿出员工全年工资的10%作为绩效奖励工资,如不愿意预留违约风险金就做自动放弃参与年终绩效奖励工资资格。

注:公司棉花轧季一般是本年8月至次年4月,建筑项目施工时间是按照每2个月一次向后推算的。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经理类)和有技术类岗位人员签订的是拿年薪的合同(淡季不是怎么上班,只参加由公司安排的一定时间义务劳动),

其他基层管理(办公室文职类人员,财务人员,车间班组长等)都是从临时性用工或年初新应聘人员中临时指派和安排的人员,是按照签订用工协议,然后年终或生产季节完后再商量再签协议的方式进行的用工(没有签合同,但协议内容还是按照的预留风险违约金的,接受公司工作方安排/岗位不固定,只参与年底老板派发红包)。

其他临时性操作工等人员都是按照生产季签订的协议,但上班时间是两班倒(每天12小时),工资是按照日结,按月发,工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想来上班就来,不来上班就不来,但要至少干满半个月就有工资,提前离开无工资,请假等要提前一周向公司方说明的方式进行的。

公司根据实际只跟部分人员买有意外保险,购买社保是按照员工自愿购买,然后公司代缴的方式进行的(基层管理人员到底是固定员工还是临时性用工还不明确,社保很麻烦)。

请问以上协议/合同用工有哪些风险?作为基层管理人员按照每年签协议上班的方式能在离职时要双倍工资,或过了几年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或中途要休产假,或工伤什么的该怎么办?

echo0773 发表于 2014-3-29 15:41:36

一、用工协议肯定是存在风险的,但是各个地区不同,不知道楼主所在区域的劳动监察是否很严,一般都是民不告官不究。但是楼主作为HR的话,估计得恶补一下劳动合同法的知识了。
(一)劳动合同可以分成好几种: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某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像楼主说的这种情况,可以跟高层领导建议以第三种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建议以分公司名义签,但是在合同里注明可以在关联企业之间调度工作。
(二)缴纳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凡是符合劳动用工的,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像这种季节性用工,可能也存在不要交社保的情况,最好是给员工购买一份商业意外险。防范工伤风险还是有必要的。
二、楼主所说的截留工资作为风险金,一旦有员工投诉到劳动局,楼主可能得兜着走了。必须要制定相关的薪酬规章制度了。
三、按照楼主所说,这家企业不是什么所谓的集团公司,压根就是一规模扩大化的私人小作坊。如果楼主有决心大刀阔斧的整治的话,整治好了前途是光明的,但还要看最大的BOSS是不是支持。如果楼主没那决心和耐心,那还是不要在这折腾了。

hlt841013 发表于 2014-3-29 16:06:59

第一次接触想不到水也很深啊。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只有协议没有合同的用工方式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