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yao2014 发表于 2014-4-8 13:23:49

请各位大神帮忙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一个集团下有很多的机构,每个机构都是独立的公司,我们是与本机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是从2012年12月1日到2014年11月30日,但是2013年底我所在的机构与其他的一些小机构整合了,现在没有匹配我的岗位,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要经济补偿金吗?如果没有书面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我可以要代付通知金吗?

shanexu 发表于 2014-4-9 13:19:24

可以的。代通知金、服务年限补偿金,都可以得到支持的。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4-10 08:19:33

两个都可以要~~

jara 发表于 2014-4-11 23:01:39

都可以要

udgt018 发表于 2014-4-14 14:38:08

都要吧,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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