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_是很帅 发表于 2014-5-4 10:42:15

紧急求助:公司业务员货款未收长期病休

    由集团本部安排,本人被调动到一个集团下属的比较落后的子公司任副职(正职也是稍早些时候调动过来的),到任后,在对所有业务人员账款梳理的时候,财务部门曝出,有多笔货款积压多年未结算,金额高达400余万,甚至部分货款客户连欠条都没有打,经多方联系,部分无欠条货款客户补打了欠条,另有部分客户与公司制定了还款计划,小额的欠款进行的结算,虽然这些客户都是老客户,但是客户方单位也时常存在人事变动,为此,我请示老总制定了陈年欠款回收计划,并划定了责任人。欠款回收与其薪酬挂钩。逾期不还的由其本人负责。
    而此时又暴露出另外一个问题,一般情况下,业务各部对客户都进行划分,明确责任人,但是该业务部有近三年没有明确客户所对应的业务员,发货、收款由该业务部负责人随机抽调,导致部分欠款客户无对应制定的责任人(业务员),在分解陈欠款账务清理责任人时,个别客户无人承认其责任,没有办法我只能视其为部门责任,其金额有部门当时的负责人和业务员均摊,且时任的部门负责人占主要责任。
    就在这时,其中当时的一名业务员因重大疾病长期病假(无法像常人一样行动自由),公司敦促其电话联系相关欠款客户以催收欠款(部分欠款被其经手的客户单位个人挪用,我公司已汇报该公司上级领导,责成挪用人归还。),却遭到拒绝,理由是身体不适养病中,当谈到“欠款回收与其薪酬挂钩。逾期不还的由其本人负责。”时,更是直接拒绝,并据不接受公司关于催缴欠款的相关文件要求和相关奖惩和处罚规定。并扬言若扣其收入如何如何.....。
    问题一、其确属重大疾病,一病休近半年,我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安排其休息治疗,并享受休息期间相应的工资待遇,待其休息期满后(按劳动法及我公司相关劳动管理规定,长期病休或者因其他非因公原因无法适应公司工作要求的,公司有权安排其病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我公司是否有权执行?(注:我公司为上市公司)
问题‘二、如果该员工据不承认其造成的欠款责任,并据不承担欠款追缴职责,我公司应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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