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多享受的年假能从工资中扣减吗
基本情况: 我公司规定员工一年可享受12天的年假。现有一员工5月底将离开公司,但他至5月30日共计休的年假有8天。问题:对于国家规定的5天年假的规定,如果多休了是不能扣减的。但是我们可以扣除公司优于劳动法规定给予的年假天数吗? 即我们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8天-5天=3天的工资吗?
国家有规定,福利假与法定假多休了的不能扣除,算用人单位单位白给的。 年休假相关规定中有规定,企业提前给予员工员工的年假,在员工离职时不能扣回
但是我们公司其实也在员工离职时,将员工多休的年假进行扣回 那是你们自己给员工的福利,给错了可以,提前给的不行 多扣是不行的。但可以考虑从休假制度上避免这种问题的出现。
我们公司的休年假制度规定,每年的年假按季度分摊使用。比如2014年有10天年假,则每季度最多只能休2.5天。每季度未休的剩余年假可积累于当年的看底前全部休完。 给了,就作为福利,让离职员工念你的好。 这个肯定是不能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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