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一下
我们公司正在处理的一单仲裁,跟这个案例挺相似的,公司应对的方式是:1、不予赔偿(因为员工是严重违章而将其辞退的)
如果是正常辞退该赔的要赔,该补的要补。以上的案例只需赔2个月就好啦,一个月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个月是赔偿工作满半年以上一年一下的赔偿金。
2、加班工资的追溯时限是两个月,也就是说员工只能追溯离职前两个月的加班工资,也就是周末加班或者节假日加班的工资。
3、社会保险可以跟他补,但是员工要先将个人应缴部分交到公司财务,然后公司再到社保局帮员工补养老和失业,医疗是不能补的。
4、至于其它的费用,看仲裁结果吧!用户“胡同里的猫”于2005-10-28 9:36:55编辑过此帖。
RE:[原创] 请教劳资案例(仲裁)
看来回贴的都是有实操经验的,为了表示对此贴的支持,我顶一下,这种案例应该多发一点.第一项\第二项都是有劳动法规定的,如因劳动者无法胜任岗位,用人单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且以书面形式,如没有提前一个月,则要补偿代通知金.
社保/医疗要看当地政府的规定,且补偿也不能以现金方式结算.加班费是避免不了的.
公司以小失大,特别是民营企业主不太重视劳动法律,总是以刚创业那时期的方法处理事情,武断.
RE:[原创] 请教劳资案例(仲裁)
合同是终止的话,在上海是没有补偿的。上海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要求。RE:[原创] 请教劳资案例(仲裁)
不会吧,这位老兄连代通知金是什么都不知道,真该好好学学了,不然老板不懂你也不懂,那你赔得可不会少哦.以上罗列费用很全面,是企业该支付的.
很多民营企业就是因为不懂劳动法,老板很多又是半途发家,以克扣员工工资,小气,扣门为综合现象,所以一旦有员工使用法律武器时,肯定比员工要的更多多声.
奉劝你做人事要先懂法
RE:[原创] 请教劳资案例(仲裁)
胡同里的猫:2、加班工资的追溯时限是两个月,也就是说员工只能追溯离职前两个月的加班工资,也就是周末加班或者节假日加班的工资。劳动法支持这个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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