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有什么条件和待遇?
吴某1958年9月出生,2003年4月入职,2008年2月辞职离开。2012年3月再次入职,2013年2月因中风住院,2013年11月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了病退手续。现吴某要求公司为其缴纳2014年至2018年社保,请问合理吗?
本帖最后由 我爱书 于 2014-7-7 16:52 编辑
病退也是退休的一种,办理完结相关手续后,不再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病退的条件:
国家层面的文件还是1978年发的,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04号);其中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各地也有自己的规定,但一般都是要经过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年龄达到相应要求。
病退待遇的规定
按照《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6号)规定的办法计发,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部分不予弥补。。。。。。。。 我爱书 发表于 2014-7-7 16: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病退也是退休的一种,办理完结相关手续后,不再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病退的条件:
国家层面的文件还是1978 ...
谢谢版主 革命工作是什么? ceylon 发表于 2014-7-7 17: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革命工作是什么?
呵呵,“建国前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对于以务农、做工、上学和从事其他职业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过某些革命活动的,应肯定他们为革命做的贡献,但不应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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