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我是今年刚毕业的,目前在上海郊区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现在说如果给我们办居住证就得签三年,而且违约金高达一万多,要知道我们每个月工资不过一千多,那就意味着一旦违约就得为公司白干将近一年。如果不办居住证的话,公司只替缴综合保险,而不交四金。但我觉得办居住证公司并没有起多大作用,也就是说我们没享受什么特殊的福利待遇。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PS:公司还要求办了户口的得签五年,违约金则更高。因为公司的老板是台湾人,存在一个职业天花板的现象。有没有必要为一个户口而在这家公司呆5年呢?
RE:[原创] 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这要看一下上海的有关政策.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只要中间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等,应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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