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4-7-22 09:33:22

不计入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组成部门的求助

本帖最后由 平安幸福 于 2014-7-22 14:15 编辑

自2014年4月1日起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6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我的问题是第四条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到底是什么收入?象给员工的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是计入还是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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