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klin 发表于 2014-7-23 13:03:58

员工入职时填写个人虚假材料,公司有权开除吗

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已经在职一年,公司有权开除吗?

soklin 发表于 2014-7-23 15:27:11

另外,此员工在病假期间。请问各位大侠,如果要开除的话,合理吗?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7-23 15:57:09

就要看你们的规章制度了,制度手续完善,并且属于属于严重违纪条款

ycdbkun 发表于 2014-7-23 16:20:49

浙江省的最新口径是: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符合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5个月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
不知道你们当地是否有具体规定。如果没有,个人觉得贵单位在入职时或入职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核实真伪,在职一年再来行使解除权,有违民事法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lighting03 发表于 2014-7-23 20:40:22

首先看你单位对提供虚假信息是如何定义,及规定的。其次,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第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第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7-24 09:13:17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 填写虚假信息 和 提供虚假材料 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
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4、医疗期内不得随便解除(不能按劳动合同法 40条 41条 约定情形解除) 但虚假、欺骗这个,不在此范围内。

学习与充电 发表于 2014-7-24 10:39:16

非常认同6楼意见。

soklin 发表于 2014-7-24 14:10:28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7-24 09: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

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上都详细说明如员工有任何诚信问题公司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呢?“提供不正确或虚假情况的视为违反诚信方针,并可作为被解雇的理由。”这样可以做为合理解雇的理由吗?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7-24 14:29:32

soklin 发表于 2014-7-24 14: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上都详细说明如员工有任何诚信问题公司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呢?“提供不正 ...

四眼仔说的没错,隐婚不算虚假情况,算个人隐私,但是可以从婚假以及其他方面来约束这种情况

如果学历造假、冒用别人名义等等情况就是属于可以解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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