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因交通事故认定证明引发的疑案
时间追溯到......7月8日,我正在温州主持招聘工作,突然接到了广州总部领导的电话,让我用最快的速度赶到苏州。
7月3日,苏州分公司的行政专员到交警大队报了警。
6月26日,某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办事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背部肋骨骨折。
这样就明白了,其实是一起平常的工伤事故。事故过程是这样的,某个工作日的早上,某员工从公司出门去客户那解决客诉,像往常一样,叫了一个经常使用的私人三轮车。三轮车途径某一路段时,迎面开来了一辆城管的车,三轮车逃,城管追,行至某一偏僻路口,转弯不甚发生了翻车,车毁人未亡。城管见状撒腿就跑,三轮车司机及某员工各自离开。事发当日的下午某员工突感身体不适,进了医院查出是骨折。一直未报,直至7月3日公司问起才如实说明,公司立刻去事发地交警大队报了安。
本来比较平常的交通事故,因为几方面没有做好导致现在处理起来非常麻烦。
1、事发之日到报案当日时隔了好几天。
2、三轮车肇事者只有一个手机电话联络。
3、保险专员缺乏经验,迅速去社保报备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的备案。
现在仍没有进展的原因是:交警大队不给开《交通事故认定证明》。
我想了几个策略:上策:交警大队通过调查可以判定确实发生过三轮车翻车事故,并根据我方提供的证词做出《证明》。
中策:交警大队约谈肇事三轮车司机,三轮车司机愿意配合工作。
下策:不走交通事故认定,按照员工一般工商处理。
上策有待解决的困难:伤者诉说的翻车路口,我和其他同事都去找过,找不到。因为据伤者所述,翻车地旁边有个修自行车的目击证人,这个证人很重要。
中策的困难:交警大队要求伤者出具一份“免除三轮车肇事司机对此次事件的所有经济赔偿责任的声明”,才可能邀约到肇事司机到交警大队做取证和笔录。公司领导对此做法不同意。
下策的困难:已经在社保被了案,能否撤销?或者让交警对出具一份非交通事故证明能否撤销?而顺利的进行工伤流程?
请各路高手帮忙想想办法。或者还有什么比较好的方法可以解决的?谢谢。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证明》,能够申请得了工伤认定,在社保备案是什么意思?我这是不需要什么备案的。还好我们公司有商业保险,最不济可以走商业保险。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证明》确实是个问题。不过,并不是只有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才认定为视同工伤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视同工伤,用你的下策咯。
另外,针对交警不出具认定书的情况。可以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第五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这可是一道案例论述难题啊......
1、工伤还是非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案例中,视乎(第五项)比第六项更加适用。如果这样,是否可以避开交警大队的《交通责任认定证明》呢?毕竟意外事故伤害并不一定是交通以外,扭伤、滑倒、摔倒,这些也算以外事故伤害,当然,自残除外。 --- 建议可以向相关机构证实一下,毕竟条例里面说的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但我记得,有案例支持因公外出期间路途上的意外事故伤害等同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
2、三轮车司机必须要伤者的免责书才愿意到交警大队笔录和取证,这一点我不明白公司领导为什么不同意?如果是伤者不同意,倒还是情有可原。毕竟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责任是伤者与肇事方之间的事情,与公司无责任关系的。如果非要有《交通事故认定证明》的话,还是跟公司领导再谈谈,除非伤者也不愿意。
3、社保备案这个没什么问题吧,如果不符合工伤认定,备没备案都一样,各类费用公司陶。而且工伤鉴定也是治疗康复之后的事了。不过这个下下下策,也就是最坏结果了,不在现在考虑范围。
1、你这个是工作时间受伤啊,无论是否交通事故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不明白员工外出办事为什么用三轮车,公司没有给外出办事的员工陪有司机和公车吗?这样司机是公司的职员,而公车有保险。现在说这已经晚了,跟进此事的最终处理结果 感觉第二种,也就是中策比较靠谱。做做领导的工作,申报工伤就需要三轮车主的证明,不然这钱还要公司承担,免除三轮车主的后顾之忧,对公司也百利而无一害。然后让交警开具证明。不过我本人比较担心的是,若是这样,交警会不会说三轮车违规,让他赔偿呢,然后我们本人又承诺不让三轮车主赔偿,那就是我们私底下达成一致了,然后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呢?比较稳妥点的就是让交警出个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这样的证明。板凳提供的信息也是非常好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我们还是要尽量的帮助员工争取工伤。保护员工的利益。同时,以后这样的事情就公司出车啦,毕竟公务。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7-29 15: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可是一道案例论述难题啊......
1、工伤还是非工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因工外出期 ...
解读很全面,学习 好学习天向上 发表于 2014-7-29 2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明白员工外出办事为什么用三轮车,公司没有给外出办事的员工陪有司机和公车吗?这样司机是公司的职员,而 ...
不是每个公司都有这么好的条件的~· 我觉得要命版主还是可以换一头考虑,公司、受伤员工希望达到什么样的解决结果才视为圆满的解决。例如,一次性解决员工治疗等费用多少钱。这样考虑取最优的方案,是否更为妥当一些。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出现了很多的意外情况,我们只能尽量做到最好,不让员工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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