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5861 发表于 2014-7-30 13:35:21

哺乳期合同期满

我公司一女员工,劳动合同将于14年8月18日到期,她的哺乳期截止到14年8月28日。

她08年8月18日入职签合同,11年8月18日续签三年合同,此次合同到期将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需要终止合同,则要等到她的哺乳期到期。

但是在哺乳期到期之前,她的合同就已经要到期了,她本人意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公司是否别无选择,只能跟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是赔偿双倍?

请各位指教,谢谢!

zhang5861 发表于 2014-7-30 13:39:33

自己先顶一个!

诚实007 发表于 2014-7-30 13:44:06

28号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不需要双倍,不属于违法解除,是属于合同到期解除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7-30 14:07:18

1、员工劳动合同在三期内到期的,终止之日自动延续到三期结束之日,也就是说,即使合同里面到期日是8月18日,但她的哺乳期是到8月28日,所以劳动合同到期日自动延续到8月28日。
2、她符合签订无固定的条件,你们愿意和她续签,既然她提出是签无固定,那就要签无固定了~~
3、不要怕签无固定合同,对公司没有一点坏处,又何必赔钱甚至赔双倍呢

yux 发表于 2014-8-1 14:59:54

顶一个!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8-5 16:30:29

四楼正解。

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员工的正当权益,到公司这边就变成了无理要求或者累赘了呢。如果是员工应该享受的正当权益,我觉得作为HR理应支持。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8-5 17:57:05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8-5 16: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四楼正解。

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员工的正当权益,到公司这边就变成了无理要求或者累赘了呢。如果是员工应 ...

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员工的正当权益,到公司这边就变成了无理要求或者累赘了呢。--- 因为双方的立场不同
如果是员工应该享受的正当权益,我觉得作为HR理应支持。--- HR永远是老板和员工之间的夹心饼芯,是成为两边的粘合剂、桥梁,是我们要好好想的,否则还是两边都不讨好......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8-6 08:28:00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4-8-5 17: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员工的正当权益,到公司这边就变成了无理要求或者累赘了呢。--- 因为双方的立场不同 ...

是的,是做夹心饼干,还是做粘合剂,是很值得我们深思和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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