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员工合同中的薪酬如何规定
求助:新近招聘助理,在签订合同时声称工资不能分为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必须是基本工资是全额的。我们的惯例是基本2000+岗位津贴1500,请问这样可不可以?
还有就是她有个问题:这样签订后,如果以后有劳动诉讼或者纠纷时公司只需要按照基本工资2000作为基数进行赔偿,因为她们原来的公司就是这样的,有这样的规定吗?我看了很多法律还有工资支付规定等等,没找到。
求助!!!!!!
赔偿一般按税前工资的平均值吧 你们这位招聘助理最近问题蛮多的嘛!~
最好不要在合同里面体现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最多就一个基本工资2000和岗位津贴组成。但是你们可以在在员工的定级定薪表上体现出来。另外就是赔偿的问题,一般都是按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计算的。
这样的员工,我建议你们还是注意小心为好。名堂太多,不一定干得了实事。搞得你们公司跟他签合同,就好像在做什么坏事情一样的。 我觉得楼主在基础上补充一个新员工入职通知书,里面明确规定试用期前与试用期后的工资,在签合同时做为补充资料,签字后按手印。 spcchenyue 发表于 2014-8-8 10: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这位招聘助理最近问题蛮多的嘛!~
最好不要在合同里面体现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最多就一个基本工资200 ...
谢谢你啊{:5_268:}
是啊,因为我自己也不专业,所以特别担心出问题。
我也记得一般有赔偿或者纠纷时或者调整时都是按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的。
还好她的工作能力还是不错的,招聘很有针对性。
薪酬很难弄啊,再学习学习。{:5_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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